南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
时间:2022-04-24
来源:南阳市应急管理局
被处罚人 |
张力 |
案件名称 |
南召县鸭河岭加油站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宛)应急罚〔2022〕WH001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2.4.18 |
处罚结果 |
罚款20000元 |
处罚事由 |
2022年3月31日,南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鸭河岭加油站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组织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未组织新招录员工及时参加培训。 |
处罚依据 |
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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