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政处罚

南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

时间:2022-04-24 来源:南阳市应急管理局

被处罚人

张力

案件名称

南召县鸭河岭加油站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宛)应急罚〔2022〕WH001号

处罚决定时间

2022.4.18

处罚结果

罚款20000元

处罚事由

2022年3月31日,南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鸭河岭加油站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组织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未组织新招录员工及时参加培训。

处罚依据

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其他

责任编辑:安监局n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