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
时间:2022-11-29
来源:南阳市应急管理局
被处罚人 |
南阳鑫港石化有限公司曲屯石化产品库 |
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3245908274881 |
案件名称 |
南阳鑫港石化有限公司曲屯石化产品库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监控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宛)应急罚〔2022〕WH002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2.11.25 |
处罚结果 |
罚款10000元 |
处罚事由 |
2022年9月29日河南省应急管理厅通过河南省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对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视频巡查时发现南阳鑫港石化有限公司曲屯石化产品库中控室无人值守(对重大危险源未进行定期监控),因疫情管控原因,南阳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于11月2日下午到企业进行核实调查,通过调取监控记录,证实该企业9月29日上午存在中控室无人值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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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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