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
时间:2023-03-10
来源:南阳市应急管理局
被处罚人 |
河南紫源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案件名称 |
河南紫源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方城县杨楼乡东司沟花岗岩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未按时变更单位地址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宛)应急罚〔2023〕审2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3年3月9日 |
处罚结果 |
罚款20000元 |
处罚事由 |
2023年2月21日,南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科执法人员在服务河南紫源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方城县杨楼乡东司沟花岗岩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过程中,发现该矿山于2019年6月21日,变更了营业执照住所,而该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在其营业执照住所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地址。 |
处罚依据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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