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
时间:2023-03-10
来源:南阳市应急管理局
被处罚人 |
杜俊 |
案件名称 |
南阳宸发石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履职不到位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宛)应急罚〔2023〕支1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3.03.09 |
处罚结果 |
罚款35000元 |
处罚事由 |
2023年2月21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南阳宸发石业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1、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
处罚依据 |
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和第(三)项的规定,已经构成违法。参照《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实施<安全生产法>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四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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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安监局n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