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
时间:2023-05-10
来源:南阳市应急管理局
被处罚人 |
桐柏兴源矿业有限公司 |
案件名称 |
桐柏兴源矿业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宛)应急罚〔2023〕支4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3.05.08 |
处罚结果 |
罚款60000元 |
处罚事由 |
2023年3月24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桐柏兴源矿业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1.1#盲竖井井底车场,1#竖井井底车场缺少消火栓;2.企业无法提供该生产系统2023年3月以前的图纸档案。该行为已经构成违法。 |
处罚依据 |
违法行为1违反《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第6.9.1.3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违法行为2涉嫌违反《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第4.1.10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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