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

时间:2023-05-10 来源:南阳市应急管理局

被处罚人

桐柏兴源矿业有限公司

案件名称

桐柏兴源矿业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宛)应急罚〔2023〕支4号

处罚决定时间

2023.05.08

处罚结果

 罚款60000元

处罚事由

2023年3月24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桐柏兴源矿业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1.1#盲竖井井底车场,1#竖井井底车场缺少消火栓;2.企业无法提供该生产系统2023年3月以前的图纸档案。该行为已经构成违法。

处罚依据

违法行为1违反《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第6.9.1.3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违法行为2涉嫌违反《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第4.1.10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其他

责任编辑:安监局n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