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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338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9-09-28 来源:南阳市应急管理局

左德山、郭建永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个人燃放类鞭炮管理”的提案我们已收到,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帮助和支持。现就围绕提案就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整体情况向您报告如下:

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338号提案收到后,市应急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局长畅建辉同志迅速召集应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提案内容,安排部署工作落实,就提案内容研究具体落实措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分管副局长李志宏同志根据局党组工作安排部署,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先后赴桐柏、淅川、官庄、内乡等地对当前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调研考察,并分别组织召集县(区)、乡镇、企业等不同层面人员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各个层面的意见建议,了解群众对烟花爆竹燃放监管工作的需要。

去年以来,为提升烟花爆竹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我们严格遵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和省厅要求,持续推进烟花爆竹行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要求企业全员参与企业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各层级都知道自己的任务和责任,特别是一线岗位员工,对自己的岗位风险、工作职责必须做到应知应会,手指口述。8月份,省厅组织相关专家统一组织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验收。

当前,虽然烟花爆竹销售处于淡季,广大群众需求使用量不大,批发企业多数处于停业状态,但基层派出所联合基层社区、办事处对中心城区范围禁放的执法始终没有丝毫放松,禁放的氛围和观念已被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并逐渐变为自觉行动。现在又适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根据省厅和市委市政府反恐维稳工作部署,结合正在开展的“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专项行动,应急管理部门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组织执法力量对全市烟花爆竹企业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执法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现象和行为,我们当即移交公安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打击处理,通过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消除了一大批隐患问题。

为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点的安全监管,我们要求各县区在零售经营许可证的发放过程中,必须按照《烟花爆竹零售站(点)安全基本条件(试行)》的规定,对零售站(点)的选址与布局、建筑结构、电气与消防等方面对照标准进行严格把控,切实把好准入关。同时,市安委会办公室时刻关注我市烟花爆竹行业监管实际情况,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会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协调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及时跟进予以解决,对查处的非法违法现象,第一时间移交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开展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应急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工商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2006121日颁布实施,201626日国务院666号令修订)相关规定采取联合执法、分工负责的办法互相配合,共同推进,在工作执行过程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和第五条“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之规定,结合我市现状,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的安全管理,包括经营条件审查与经营许可、日常经营监管等,公安机关主要负责烟花爆竹运输和燃放环节监管,市场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质量监管,并协同打击非法经营行为。2016年以来,我市应急管理部门在烟花爆竹禁放方面,严格执行“三个一律”,南阳市中心城区(高速环线内)一律不予发放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各县的县城建成区一律不予发放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单位一律不得向禁放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配送烟花爆竹,全市禁放工作收到良好效果。

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是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必须认真遵守严格落实,并根据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根据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把禁放工作落实好、贯彻好。您在提案中提出“对全市范围内个人燃放类鞭炮的头数做出限制的规定”,南阳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下发了《关于严格落实反恐责任制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工作的通知》(宛反恐办201925号),明确要求落实“定点销售、流向管控、实名登记、报告可疑”等措施,督促严格落实2万头以上和组合烟花10箱以上实名登记制度,依法打击非法销售行为。根据应急管理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不能对销售头数和燃放种类做出限制,只有经营单位安全条件和经营行为不符合要求,应急管理部门方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下一步,我们将对您提出的提案积极向省厅有关业务部门汇报,并借到基层调研检查时机,采取个别询问、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群众需求,广泛征求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断提升安全监管工作服务质量和水平,让市委市政府放心,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承办人:郭志怀

联系电话:18203872236

邮政编码:473000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委市政府督察局

 

 

2019927日    

责任编辑:安监局n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