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衡防震减灾科普馆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南阳市防震减灾中心张衡防震减灾科普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其他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优先;
(四)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五)形象要求:端正、大方、形象好、气质高雅;
(六)年龄应符合各岗位要求(25周岁以下要求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要求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市防震减灾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经办人员初审,中心领导小组会审相结合。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9日-6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南阳市建设东路联通大厦10楼科普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7-62898172
王女士:18737728999 吴先生:15893390606
3、招聘人员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相关职称证书、奖励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证明及复印件3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中共党员须提供相关证明。
4、经办人员要严格审查招聘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并填写登记表,由经办人员签署初审意见,合格者登记入册。
5、初审合格的招聘人员,由防震减灾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中会审,会审合格者登记入册。
四、面试
1、面试内容为测试招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2、面试试题由市防震减灾中心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命题,同时采取严格保密措施,防止泄题、漏题。
五、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面试、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此次招聘人员为政府购岗聘用人员,不具有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每次续签合同仍为一年。
工资待遇面议。
附件1:职 位 表(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地震局n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