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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

时间:2023-08-04 来源:南阳市应急管理局
 

被处罚人

南阳长实科技有限公司

案件名称

南阳长实科技有限公司瞒报“3·16”一般高空坠物事故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应急罚〔2023〕ZSG8号

处罚决定时间

2023.08.01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1300000元

处罚事由

南阳长实科技有限公司:1、“3·16”高空坠物事故存在瞒报事故行为,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2、未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确保安全生产,致事故发生死亡1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违法行为1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第一部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规定实施标准(四)的规定;违法行为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实施<安全生产法>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四十二的规定。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其他

责任编辑:安监局n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