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阳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2-01-12 来源:南阳市应急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应急管理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积极做好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各项准备,市应急管理局着眼应急管理体制改革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结合我市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对《南阳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5年版)进行了重新修订,编制了《南阳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修订背景

(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就加强新型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升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能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一系列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2019年机构改革,中共南阳市委办、南阳市人民政府办正式印发了《南阳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宛办文〔201942号),各级应急管理机构设置、职能划分,重新做了新的调整。

(三)2015年发布的《南阳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至今已经6年,应当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突发事件特点规律进行修订完善;20209月,《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豫政办〔202035号)已经印发实施,因此,完善出台南阳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非常必要,有助于提升我市有效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依据及出台过程

本次预案修订从2019年开始着手,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座谈交流,实地了解、考核检查、征求意见、现场咨询等不同方式开展,先后多次对照《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了结构调整和内容完善;于今年6月份定稿后,进行局内部征求意见,形成《南阳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7月中旬向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近50家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各有关单位共提出修改意见18条,在充分吸收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采纳了其中6条意见;预案修订前后历时两年,共9次易稿整理,于9月初形成了《南阳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通过,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三、修订目标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发展理念、新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对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新要求,指导全市加强风险防控、做好应急准备、多方协调联动、规范高效的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维护社会稳定。

(二)明晰应急预案体系构架,规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现场组织指挥,提高应急处置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指导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加强预案体系建设,提升预案编制质量,增强各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推动防范应对准备,规范应急处置行动。

(三)明确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应对工作原则、响应分级、组织指挥、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以及预案编制、演练、修订等重点工作,指导各层级抓好对照落实。

(四)推动应急管理更好地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持续提升应急管理基础能力,持续提升应急预案的系统性、科学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显著增强,综合应急保障能力全面加强,社会协同应对能力明显改善,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四、预案结构

《南阳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主要由九大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总则:主要包括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内容。

1.1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境内可能造成3人以上死亡(包括失踪),或1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较大、重大及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主要包括组织机构及职责、市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工作组设置现场(前方)指挥部组成及设置等内容。

第三部分预防、监测与预警:主要包括风险防控、监测、信息报告、预警等内容。

第四部分分级标准和响应原则:主要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响应原则、紧急状态、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应急结束等内容。

4.1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
    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分为四个等级,本条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一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一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五部分响应行动:主要包括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准备、分级响应、抢险救援与扩大响应、紧急医学救援、治安管理及公众安全防护、治安管理及公众安全防护、新闻发布与舆论引导、应急结束、调查评估等内容。

第六部分后期处置。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应急指挥制度保障、队伍装备保障、后勤保障、专家技术保障、物资资金保障、通信信息保障、医疗救护保障、交通运输保障等内容。

第八部分:预案管理主要包括预案编制、宣传、培训和预案演练等内容、预案审批、评估修订、发布实施等内容

第九部分表彰与责任追究。

政策链接http://ajj.nanyang.gov.cn/2022/07-05/337185.html

责任编辑:安监局n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