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

时间:2023-03-10 来源:南阳市应急管理局

被处罚人

杜俊

案件名称

南阳宸发石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履职不到位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宛)应急罚〔2023〕支1

处罚决定时间

2023.03.09

处罚结果

 罚款35000

处罚事由

2023221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南阳宸发石业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1、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处罚依据

 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和第(三)项的规定,已经构成违法。参照《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实施<安全生产法>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四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其他


责任编辑:安监局n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