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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尾矿库防汛度汛工作提示

时间:2024-07-16 来源:


全国即将进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时期,各有关县(区)应急管理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紧绷汛期尾矿库安全生产弦,做实做细各项防汛度汛措施,坚决防范遏制因汛引发尾矿库溃坝、泄漏等事件发生。

一是要督促尾矿库企业深入开展隐蔽工程专项检查、隐患自查自改等工作,指导尾矿库企业落实汛前调洪演算、坝体稳定性分析、降低库内水位等防范应对措施,推动尾矿库企业建立24小时值班巡查队伍、储备应急救援物资、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险情,科学正确及时处置应对,出现尾矿库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立即撤人。

二是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将每日发布《受降雨影响区域尾矿库安全风险预警报告》,向受影响地区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发送降雨50mm以上区域尾矿库信息,督促采取防范措施,并调度落实预警情况。各有关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务必将预警报告传达到每一座受影响地区尾矿库,督促严格落实停产撤人有关规定,确保企业采取应急措施。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将每日电话联系受影响地区尾矿库主要负责人,抽查现场落实预警情况;对未收到预警信息、未落实防范措施的,将通报批评所在省份应急管理部门。

三是要督促降雨50mm以上区域尾矿库汛后立即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干滩长度、调洪库容、浸润线埋深等运行参数及排洪系统能力满足设计及调洪演算要求;要强化复产复工验收,受影响尾矿库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排尾。

四是要聚焦丹江口库区等重点流域区域尾矿库,聚焦“长停库”“无主库”,聚焦雨带区域尾矿库,聚焦受50mm以上降雨影响的尾矿库,精准开展监管检查,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倒逼尾矿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尾矿库汛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