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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提示

时间:2024-09-13 来源:


中秋国庆双节临近,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安委办《关于加强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的通知》(豫安委办〔202486号)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监管,督促指导企业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生产。

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严防事故发生一是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结合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落实管控措施,及时治理消除隐患二是严格作业管理。节假日期间,原则上不得进行特殊作业、检维修作业和开停车作业确需开展的要实施升级管理。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严防人员聚集。三是强化异常工况安全风险管控。要严格落实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要求,规范异常工况处置程序,严禁作业区域及周边无关人员聚集,确保稳妥安全处置。四是关注秋季天气带来的安全风险。当前我天气转凉、冷暖变化极不规律,易导致设备及金属构件产生锈蚀、扭曲、破裂,易引发泄露和爆炸事故。随着降雨量渐少、天气干燥多风,设备设施容易受静电影响,引起火灾、爆炸事故。要加强设备设施管理、检查、维护和保养,严禁装置设备带病运行、超时检修,确保所有自动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紧急切断装置等全部投入正常运行。要做好防静电工作,落实防静电设施检测检验、监控及安全检查,及时整改问题隐患,不检测合格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五是加强值班值守。要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领导关键岗位人员在位。节日期间,要密切关注员工状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现场巡检频次发现险情及时正确处置并上报。

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强化警示提醒和安全监管,督促辖区内企业认真落实安全包保、承诺公告等责任,充分利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巡查抽查。要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落实应急物资和应急力量准备,确保遇有情况及时响应处置。

 


责任编辑: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