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的公告

时间:2024-09-18 来源: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做好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查改工作,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我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为我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征集的主要问题:

(一)运动式执法。指执法力度时紧时松,没有做到常管常严,日常检查松、专项行动紧。

(二)“一刀切”执法。指不区分具体情形和实际情况,不区分违法行为情节和主观意图,机械适用法条予以处罚。

(三)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指执法过程中采取粗暴、简单、不文明等手段,给行政相对人造成伤害或财产损失。

(四)过度执法。指执法过程中超出法律法规要求的执法限度,作出了法律法规授予权力以外的行为。

(五)机械执法。指执法缺乏灵活性和变通性,不能根据具体情况作出适当的判断和处理。

(六)逐利执法。指背离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将执法作为牟取不当之利的手段,公权私用。

(七)执法不规范、不公开。指违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有关法定程序,造成社会不良影响;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不规范,不按规定公开执法依据、执法过程、执法结果相关信息等。

(八)执法不作为。指不履行或者不充分、不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对亲友、关系户或受请托的违法行为选择性执法,甚至不予查处;不敢执法、不会执法,对违法行为查处不到位、不及时,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对人民群众合法合理诉求推诿扯皮、敷衍应付,受理投诉不及时,办理案件超时限;办理针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投诉举报不及时、不到位、不反馈等。

(九)执法乱作为。指超越法定权限,滥用执法职权,或者受不正当利益驱使、带着不正当目的随意检查、任性执法,影响市场主体与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利用公共资源和执法中介机构,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吃拿卡要等。

(十)违法违规罚款。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罚款;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者高额罚款,随意降低对违法行为的认定门槛,随意扩大违法行为的范围;滥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类案不同罚;对已超过法定追责期限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只罚款而不纠正违法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从轻、减轻、不予、可以不予处罚情形,没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相应处理;为增加罚款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需要随意设置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对严重违法行为,未依法落实“处罚到人”要求;罚款收入不真实、违规处置罚款收入等未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违法事实实施罚款。

征集时间:202485-2024年1010

通信地址:范蠡东路1666号南阳市应急管理局

电子邮箱:nyyjjfgk@126.com

 


责任编辑: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