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

时间:2025-02-12 来源:


被处罚人

社旗县宛北安全培训中心

案件名称

社旗宛北特种作业培训未按规定配备专职教师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宛)应急罚〔2025〕RSK01号

处罚决定时间

2025年2月8日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罚款

处罚事由

社旗县宛北安全培训中心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培训未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教师

处罚依据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安全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给予警告,处1 万元以上3 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其他



责任编辑: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