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

时间:2025-06-25 来源:


被处罚人

李志勇

案件名称

南阳官庄南阳绿源生态保护有限公司“5·29”较大气体中毒事故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宛)应急罚〔2025〕5

处罚决定时间

2025年6月23

处罚结果

对李志勇处罚款人民币9720元(玖仟柒佰贰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事由

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参考《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应急〔2024〕90号)中附件《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对应情形:序号94,B阶次。。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其他




责任编辑: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