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高温天气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提示
根据河南省气象台天气预报,7月13日起,全省大部地区将出现持续高温天气,部分地区日最高气温40℃以上,局部超过42℃。现将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防范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各县区要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夏季高温防汛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高温天气风险研判,采取有效风险管控措施,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含化工医药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经评估受高温影响大的间歇式生产企业要考虑暂时停产,主动避让风险。各企业要针对高温天气特点开展隐患排查,突出重大危险源装置罐区、高危工艺生产装置等关键部位,以及高温条件下易分解、易自聚的危险化学品,加强现场巡检,确保各项安全措施有效。
三、各企业要严格执行工艺参数控制,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生产,严格落实《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切实提高高温极端天气下异常工况处置能力。要强化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管理,对易燃易爆化学品仓库实施遮阳、降温、通风等措施,严格控制库房温湿度,严禁超量储存和混存混放;合理控制危化品储罐储量,保证储罐冷却喷淋、自动连锁装置完好有效。要强化设备设施完好性管理,确保安全仪表、紧急切断、视频监控、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等系统处于正常投用状态。
四、各企业要强化作业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原国家安监总局《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加强高温天气户外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检维修作业和装卸作业安全风险管控。要及时调整高温时段作业计划,气象预报当天温度超过35℃,上午10时至下午15时期间,要停止危险化学品相关作业。
五、各企业要强化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完善高温天气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要配备足量的防暑降温物资,并与属地消防、医疗等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确保突发事件科学高效处置。
六、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线上线下巡查检查,加强重点时段企业的现场监督检查。密切关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当出现高温红色预警时,各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安排专人开展线上抽查,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要下沉一线,开展现场监督检查,督导企业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