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提示
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通报,当前全国仍处于主汛期,强对流、强降雨等极端天气频发,极易诱发非煤矿山领域水害事故。各县(市、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要压实责任链条,全力筑牢汛期安全防线,扎实有效做好汛期各项重点工作,坚决有效防范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
一是严格要求非煤地下矿山全面检修防排水系统,强化井口防洪封堵,严密监测井下涌水量变化。督促矿山企业牢固树立“水害可防可控”理念,务必查清矿山及周边地面裂缝、废弃井巷、封闭不良钻孔、采空区、水力联系通道并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务必查明矿区水文地质情况,按照设计开展超前探放水作业,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露天转地下开采的务必做到按照设计建设坑底和边帮防渗工程。
二是严格要求尾矿库企业包保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等上库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全面查验干滩长度、防洪高度、浸润线等关键参数,确保尾矿库安全稳定。对停用尾矿库要坚决排空库内存水,做好坝面保护维护、排洪设施清淤、汛期值班值守等管理工作。受强降雨影响尾矿库要第一时间采取进一步降低库内水位、增设临时截洪设施、加大排水能力等应急措施,严格落实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及时开展汛后安全检查,做到隐患不消除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三是严格要求非煤露天矿山重点做好防滑坡、防坍塌、防泥石流等工作,防止洪水直接冲击作业面,对风险边坡采取支护加固措施,暂停高风险区域采剥作业。督促矿山企业务必查明露天采场、排土场边坡是否存在洪水、泥石流、滑坡等灾害隐患,务必检查露天采场、排土场截排水沟等防排水设施是否存在堵塞、破损情况并及时整改到位。
四是全面排查矿山周边环境是否存在危崖、塌陷区、崩落区,是否易发洪水、泥石流、滑坡等灾害风险,是否涉及办公区、生活区等人员集聚场所。针对极端气象条件,要建立动态研判机制,实时跟踪气象预警。授予现场作业人员紧急撤人权,遇极端情况时坚决果断停止作业,撤出现场和周边影响范围内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