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春节及两会期间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
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通报,今年以来,全国非煤矿山事故起数和遇难人数同比大幅上升,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1月24日河北迁安黑龙山铁矿井口冰块坠落致2死3伤。2月7日山东招远蚕庄金矿盲竖井钢丝绳断裂坠罐致7人遇难且涉嫌瞒报。当前临近春节假期,叠加冬季低温雨雪天气影响,企业赶产赶工、设备超负荷运转、从业人员思想松懈等问题突出,春节及两会期间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风险剧增。按照省厅工作部署,将开展地下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统筹推进专项整治与节日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深化事故教训汲取,抓实专项整治自查自改
各有关县(市、区)、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将事故教训汲取与地下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企业自查自改工作深度结合,2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员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改。一是聚焦提升运输系统,强化提升机、提升绞车、罐笼、防坠器、提升钢丝绳等设备的定期检测检验和维护保养,建立健全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提升机司机、信号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二是紧扣专项整治隐患排查重点,加强井下通风、探放水、动火作业等关键环节现场管理,严格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规程组织生产,从严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三是同步完善安全生产“一企一档”,按要求完成“一企一档一码”系统信息录入,形成自查报告并履行“双签字”程序,确保自查自改工作闭环落实。
二、精准管控矿山状态,强化专项整治执法检查
各属地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要以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精准掌握春节、两会期间辖区地下矿山生产建设、停工停产及专项整治推进情况,实行台账化管理。一是组织开展暗查暗访和精准执法检查,聚焦生产建设、临时停产检修矿山,严厉查处管控措施不落实、不按设计生产建设、主要负责人不履职、超能力生产、设备未按规定维修保养检测检验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严防漏管失控。二是严格落实地下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要求,对自查自改阶段评估不规范、排查不细致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重新开展风险辨识,精准划定安全风险等级,评估结果按规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将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执法检查重点,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自查自改、未建立“一企一档”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严把复工复产关口,夯实专项整治工作基础
各属地矿山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复工复产标准和程序,将复工复产检查与地下矿山专项整治抽查检查相结合,坚决杜绝擅自复工、未验先产、带病复产。一是复工复产矿山必须完成专项整治自查自改工作,经上级公司验收审核或直接报属地应急管理局备查,风险评估等级未明确、重大隐患未整改到位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二是重点核查主要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到位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情况,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产整改并开展责任倒查。三是将复工复产验收情况纳入专项整治“一企一档”管理,及时更新台账信息,为后续上级部门重点抽查奠定基础。
四、强化应急值班值守,提升应急处置保障能力
各属地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和各矿山企业要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制度,结合冬季气候特点完善专项应急预案,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提供应急保障。一是监管部门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守制度,加强对辖区矿山值班值守、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的抽查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极端天气停产撤人措施。二是企业健全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完善冬季低温雨雪等极端天气专项应急预案并开展针对性演练,赋予现场管理人员紧急撤人权力,遇险情第一时间组织撤离并按规定上报,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三是将应急管理相关信息纳入专项整治“一企一档”,及时记录应急预案演练、应急处置等情况,全面提升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各有关县(市、区)、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将此次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与地下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一体落实,以严之又严、实之又实的举措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