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阳方城“1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时间:2025-10-15 来源:

一、评估工作概述

(一)评估背景

2024 年 11 月 4 日 23 时许,方城县四里店镇油坊庄村路段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四里店镇政府工作人员谢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未靠道路右侧行驶,与对向驶来的重型自卸货车相撞,造成小型客车上 4 名驾乘人员全部死亡,产生恶劣社会影响。事故调查结案后,依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 号)第三条规定,事故结案后 10 个月至 1 年内需组织开展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为督促整改措施落地见效,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南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 “市安委办”)牵头组织开展本次评估工作。

(二)评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 号);方城县 “11・4” 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及事故结案相关文件;方城县政府关于事故整改工作的部署文件、汇报材料等。

(三)评估组织与实施

评估工作组由市安委办牵头,抽调市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方城县相关部门配合。

评估组严格按照《评估办法》第六条规定,采取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等方式开展了核查工作,重点核查了方城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整改落实报告、会议纪要、执法台账、资金使用凭证等各类资料 ,与方城县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等县直部门及四里店镇政府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座谈,赴 233 省道事发弯道、沿线沙场、四里店镇政府、事故涉及单位进行了走访核查。

二、事故概况及整改措施部署要求

(一)事故核心概况

该事故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 4 人死亡。经调查认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为:豫RN1829号大众牌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谢天添醉酒驾驶机动车,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未按规定实行右侧通行

(二)整改措施部署要求

方城县政府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五大类 21 项具体整改任务,核心要求包括:

1.限期完成事发路段及沿线道路基础设施隐患治理,补齐标志标线、照明、反光镜等设施短板;

2.建立常态化交通执法管控机制,强化酒驾醉驾查处及货运车辆源头与动态监管;

3.开展公职人员交通安全专项教育,同步普及农村群众、货运司机等重点群体安全知识;

4.压实县、乡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协同治理机制;

5.依法依规完成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工作。

三、责任追究情况

)对有关公职人员的处理情况

方城县“11·4”交通事故发生后,方城县纪委监委成立核查组对该事故进行核查处理。2024年12月26日,方城县纪委监委对四里店镇党委书记白金刚、纪委书记张豪进行了谈话提醒处理;对党委副书记李传兵、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库超进行了诫勉谈话处理

)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情况

1. 渝DT0036号陕汽牌重型自卸货车驾驶员王子威

(1)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已由方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2)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已由方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对其做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2.南阳英利矿业有限公司

(1)未按规定对货运车辆的行驶证、车辆营运证和驾驶人从业资格证等基本信息进行登记,违反了《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已由方城县交通运输局依据《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3100元的行政处罚。

(2)超过规定标准装载货物,放行超限超载货运车辆的行为,违反了《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已由方城县交通运输局依据《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其做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一)道路基础设施整改情况

方城县交通运输局已对 233 省道事发弯道及周边 1.2 公里路段实施改造,新增中心黄线 1.8 公里、弯道警示标志 6 块、凸面反光镜 2 面,基本解决了原有的标志缺失问题。组织开展县乡道路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建立隐患台账登记问题 51 项,截至评估日已整改 36 项,整改率 70.6%。其中在村庄路段新增 “减速慢行” 标志 32 块。

(二)交通执法管控强化情况

1.酒驾专项治理:县公安局自 2024 年 11 月起开展酒驾醉驾常态化查处,累计出动警力 5200 人次,查处酒驾违法行为 241 起,其中公职人员酒驾 3 起,均已通报所在单位。

2.货运车辆监管:对 233 省道沿线 14 家沙场实施源头登记管理,建立货运车辆台账 172 辆,查处超载车辆 43 台次。

(三)安全宣传教育开展情况

四里店镇政府及全县各乡镇(街道)组织交通安全专题培训 18 场次,覆盖公职人员 9100 余人次,发放《公职人员交通行为规范》手册 1.5 万份。但随机抽查显示,22% 的公职人员对 “酒后驾驶认定标准”“逆行处罚规定” 等核心内容掌握不全面,培训存在 “重参与、轻考核” 问题。通过县融媒体中心发布警示信息 38 条,在村庄、学校设置宣传展板 165 块。

五、总体评估意见

评估组认为,方城 “11・4” 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方城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能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严格按照《南阳高新长江银座“7·3”一般燃气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落实事故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党政纪处理、行政处罚、书面检查、事故现场隐患整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做到了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不受到处理不放过;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2025年10月15日


责任编辑: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