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阳市应急管理局涉企行政检查主体的公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等文件要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现将我局涉企行政检查主体进行公示。

一、涉企行政检查主体

南阳市应急管理局。

二、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及检查依据

南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检查事项及检查依据清单另行公示。

南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7月30日